高一上18——近期的流水账

2014-12-17 09:10 阅读(?)评论(0)

    看来博文还是得常写,有的事情不赶紧记下来,这脑子一天不如一天,很快就忘了。那些散落在日常的闪闪发光的小小珍珠,不赶紧串起来,就真的散落了......就说最近吧,本来有几件有趣的事儿,也想好了有趣的题目,可是没及时记录,事儿也忘了,题目也忘了,最后就剩干巴巴的“流水账”了。

    这个周末高二会考,高一的孩子们又得到了一次休息的机会,但是这次机会的代价是从今天起,要一直上到元旦才能再休息了。周六下午2点45,孩子们放学。帮着布置完考场,回到家已经4点左右了。大方进门就说:“你们说,我是去打会儿球呢,还是看电影?”我跟方爸都主张先去打会儿球,虽然他的脚还没好实落,也就是原地投投球,但是半大小子憋屈了这么久,也该去活动活动了。晚上开饭较早,吃过饭大方看了一个电影——《忍者神龟》。我建议他应该看点人文的历史的,有厚重感的电影了,他好像不情愿,那就不勉强。看完电影才不到7点,方爸说去修眼镜,我跟大方顺水推舟跟着去逛商店。有他爷俩在,哪怕是他们表示要陪我逛,我感觉也没法逛——怕他爷俩着急,没心思细看,还是等我一个人时慢慢来看吧。陪大方去看耐克阿迪匡威和新百伦,这些都是孩子们喜欢的品牌,一到周末,全是大方这么大的孩子在看鞋看衣服。好在孩子的衣服和鞋子,买一件买一双,能穿很久,特别是鞋,买到就穿上,除了洗刷的时间能一年不下脚,算算单次使用价值,也算值了。羽绒服大方没有件带帽子的,冬天骑自行车的话,没有帽子太冷,就重点考察了戴帽子的羽绒服。大方喜欢耐克的一件大红的,我觉得太张扬,一直没松口同意,我喜欢匡威的一件暗红的,样子也觉得更简单些,大方又不喜欢,就不了了之了。逛完了,才想到,以后孩子的衣服我可以不管了,让他自己做主自己买就可以了。我自己不是初二时就自己买了第一件衣服了吗?当时不知道讲价还被人宰了,回家我妈只是夸我买的好看,一个不字也没说。有时候,回想一下,父母当年有很多教育的智慧值得我学习啊。又想起今年夏天大方自己在北京买的一件套头毛衫,因为是自己喜欢的,一秋一冬一直在穿,所以,真的可以放手了......

    大方的脚也好多了,半个多月以来,每天都用“顺筋龙”煮水泡脚,看来有效果,昨天,不都能去打球了吗?方爸最近真的很辛苦,每天早中晚4趟接送都是他的,而且每次晚上去接大方之前都不忘嘱咐我这个马大哈给儿子煮好烫脚水,虽然说这都是为人父该做的,但还是在这里道声辛苦吧!最近悟出一点儿心得,那就是——一家人之间也不能太不客气,该感恩也要感恩,该客气也要客气,爱和谢谢不说出来,靠对方去体会,毕竟慢了些,少了些。

    大方在学校吃饭的同伴,周末休闲的同伴一直以来还是初中时的那帮好友,而且以女孩居多,有点小小的隐隐的担忧,一是怕他融入不到班级的集体中去,二是跟女孩子们交流过多,容易引起误会啥的吧?不多说,你们懂得。

    学习方面,在我看来他在家仿佛有些放松,本来每晚泡脚耽误点儿时间,回来以后不像以往抓得紧了。昨天方爸也提醒他要提高效率了,从今晚开始得督促督促他了,哪怕不是学习,多看几页书,多睡一会儿觉,都是好的。

    说到看书,大方看完了《围城》之后,只是翻翻杂志,没再看整本的书。自己天天吆喝没书看,我推荐他看《麦田里的守望者》和《追风筝的人》他都不感兴趣。昨天让他看《青春读本》里的一本,他看到了张晓风和龙应台的文章,又勾起了他看书的欲望,让我给他买游记和龙应台的《人在欧洲》看。游记他自己在当当网搜到了《孤独星球》的旅行指南和朱自清的《走吧,去欧洲》。《人在欧洲》当当没有,淘宝搜到了复印版的,看评论说质量还是不错的,就也下了单。刚看过一篇文章说语文的“根”在阅读,大方还是比较喜欢看书的,要想多阅读,必须得自己悦读才行,所以,只要他喜欢的,就满足他。以前他喜欢看丹布朗的书,我还不以为然,结果最近我看了其中的一本《达芬奇密码》真的被吸引了,而且觉得真的很适合初高中的孩子们看,里面的内容涉及科学、艺术、宗教等等多方面的知识,对孩子开拓知识面很有好处。有时候不要一味地推荐给孩子书,也看看孩子推荐的书吧,这样还能提高孩子读书的兴趣呢,大方看我很喜欢他推荐的书,就很有成就感。而我,也接触了不同风格的书籍,跟儿子也拉近了距离。

    大方学校发了冬季校服,是荧光绿色的,后身还有反光条,在我看来挺不错,在孩子们眼里就不一样了,他们吐槽说,既像消防员,又像交警,还像环卫工人。没办法,现在的孩子个性都太强,条件都太好,都是叫“有”逼的。好吧,当老妈的还是不过多做评论了。反正也不是必须穿,谁爱啰里啰嗦里面套好几层衣服穿以前的校服谁就穿呗。儿要不穿,某人说可以等他骑自行车时穿,正好后面有反光条,晚上出去还安全。

   对了,还有一事。还是因为大方的脚。之前不是一直方爸接送吗,现在脚好得差不多了,昨天爷俩达成一致,以后中午不接送了,大方自己骑车来回,晚上把自行车放在学校,还是方爸去接。这样,就是一早一晚,方爸一送一接就可以了。大方被接送惯了,有些不情愿呢。后来说到爸爸每天中午要早走接孩子,跟单位里交代不过去,大方才释然了。我跟大方说,要学会吃点苦,大方说,既然能避免吃苦为啥要故意吃苦呢?听上去虽然也有道理,但是这个享福一是不能以牺牲别人(他爹)的休息和工作时间为代价,也就是不能建立在别人的吃苦之上,二是,不学着吃点苦,以后遇到苦,真的会吃能吃敢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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